约翰·帕克
执行合伙人律师
专业知识
企业并购
澳大利亚重组与破产
商事合同纠纷及诉讼
就业
税务与争议
学历教育
邦德大学法学博士和工商管理硕士
律师,新南威尔士州最高法院
澳大利亚破产从业者协会 (ARITA) 专业会员
John Park 在各种公司法和商业诉讼方面拥有超过 18 年的广泛经验,包括贸易惯例事务、银行/金融诉讼、债务追回、公司/个人破产和公司纠纷。
凭借他的商业头脑以及高质量的建议和交易技巧,John 的客户范围从个人到中小型企业、外国上市公司、韩国政府机构和各种私营公司。
约翰还经常就监管问题、公司合规/治理、公司结构和规划向在澳大利亚开展业务的私营和公共部门客户(包括韩国国有企业/政府机构、韩国跨国企业、金融机构和法定机构)提供建议。
John精通英语和韩语。
约翰是澳大利亚韩国商会和韩国商会的成员。
以下是约翰的一些专长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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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澳大利亚设立外资公司/代表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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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公司管理、清算和/或自愿破产管理之前/期间就董事职责提供建议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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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破产/周转管理中公司资产的收购和处置提供咨询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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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调查公司事务的过程中就清盘人的职责提供建议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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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债权人出席债权人会议的权利提供意见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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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草和审查各类合同,包括股东协议、合伙协议和合资协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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违约赔偿种类、合资协议
约翰的一些经验包括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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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驻澳大利亚的韩国政府机构/机构,包括大韩民国总领事馆、韩国贸易投资促进局 (KOTRA)、韩国文化办公室、悉尼和韩国旅游组织就各种法律问题提供咨询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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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公司破产清算提供建议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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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矿业公司与损害赔偿的合资协议提供咨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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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收购资产、土地和澳大利亚公司的各个阶段代表国际和国内财团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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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在澳大利亚开展业务的各种合同的解释提供咨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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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与内部管理合规相关的问题以及涉及雇佣法和向 ASIC 报告义务的问题提供建议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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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收购后涉及公司章程的问题提供咨询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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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合资协议涉及的各种问题提供咨询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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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在澳大利亚设立分公司/外国公司/子公司的程序和相关法律提供建议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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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表多家国际公司处理合同贸易限制事宜;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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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表客户处理限制性贸易惯例、涉及主要抵制(各方之间排除另一方的协议)和次要抵制的反竞争行为。